2021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5 供稿:科研处 分享至: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上海市科委发布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专题一、面上项目  

  支持目标:加强上海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自由探索,提升创新策源能力。  

  执行期限: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20万元。  

  负责人要求:2019年度和2020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基金未获资助的,2021年度暂停申请一年。

  申报名额: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21年度仍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我校可推荐名额为4项。

  专题二、原创探索项目  

  支持目标:进一步引导和激励优秀青年科研人员提出学术新思想,开展风险性强、原创性强的基础研究工作。申报单位需阐明项目的原创性特点、意义,以及对该项目的支持情况等。  

  执行期限: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50万元。  

  负责人要求:申请者年龄应未满40周岁(在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申报名额:所有单位原创探索项目均推荐1项,并将推荐意见(需阐明项目的原创性,单位对该团队的支持情况等)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限重复申报要求:研究内容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2.科研诚信要求: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

  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规避专家要求: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同时,

  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4.限项申报要求:每位项目申报人申报面上项目和原创探索项目,合计限1项。已作

  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在研项目共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三、申报方式  

  1.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

  2.请各二级单位于2月18日中午12:00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附件1)及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2)打包发送至邮箱kyjh@sspu.edu.cn,过时不候(项目负责人请与所在单位科研负责人联系提交申报书事宜)。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函评或线上评审。

  3.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1年2月1日9:00,截止时间2月22日。具体填报方式参见上海市科委发布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我校学校代码为42502641-7。

  4.申报过程中系统问题可联系市科委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李霞,李欣 电话:50217734  E-mail:kyjh@sspu.edu.cn

  科研处

  2021年1月24日

  附件1: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电子版

  附件2: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汇总表

  附件3: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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