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直属各部门:
根据市财政转发《上海市2019-20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要求,票据、证书、文件类印刷、普通印刷、套封打印、信封类印刷等实行电子集市定点采购,需从集市目录中选择服务单位。为了便于操作,财务处已将各部门申报且获财政批复的印刷服务经费统一下划拨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预算编号为A01GY19F039Z)。请各部门根据财务处下发的预算申报批复额度及印刷内容抓紧启动相关工作,具体操作流程与要求如下:
一、申请部门选择印刷服务单位
1.申请部门根据需要在上海政府采购平台查询印刷服务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择(平台中印刷供应商分为“票据、证书、文件类”、“普通印刷类”及“套封打印信封类”,根据所需印刷服务类别选择供应商)。
查询方法:打开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点击“采购实务”→“电子集市”→“印刷服务”
2.申请部门与相关印刷服务单位就印刷内容、服务要求、数量、价格验收等内容进行洽谈,确定拟选用的服务单位。
二、申请部门进行申购
1.在资产管理系统内,选择“服务类”进行申购,流程设置为:申请人→申请单位负责人→刘小鹏。
2.如实准确填写预算经费编号、印刷内容、数量、金额、服务要求及拟选用服务单位的名称。
三、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集市采购
申购经审批同意后,由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在电子集市平台进行采购。
四、验收报销工作
印刷服务完成后,申请部门做好验收确认工作,并按要求填写支出报销单,经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连同发票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办理报销手续。
请各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批复要求及额度执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与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陆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50216493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