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要求,我校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及相关安排如下:
一、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工作定于9月1日至9月10日进行。为方便对网上申报人员信息审核,上海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要求各高校先开展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根据要求,报名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九月份网上正式申报前必须取得三门课(《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高等教育方法概论》)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且三门课证书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三年,以考试时间为准。申请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87分)及以上。
2、已聘教授、副教授(需提交聘书和档案内的申报材料)或已取得博士学位者可免考三门课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二、其他注意事项
1、计划申报本年度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请填写附件1申报表(注意任教学科必须与申请学科一致,学科代码见附件5),并需将三门课合格证和普通话水平证书原件交人事处相关人员审核。请于7月13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交人事处,电子稿发至邮箱sjlu@sspu.edu.cn。
2、请申报人员务必认真填写有关信息,如身份证号码等不准确,将直接影响9月份的网上正式申报。未报名人员将不能进行9月份的网上申报(往年没有通过的人员,所有程序需重新再来)。
3、网上申报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0日,网址:www.shanghai.gov.cn;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4、9月5日--18日现场确认并初审申请材料(具体时间地点以“现场受理通知”为准,网上申请后,方可打印该通知)。现场需提交材料的清单详见打包文件夹附件7:递交材料样张.rar,其他注意事项及时间节点请详见附件2、3。
5、网上报名时系统将自动进行个人信息和部分证书与证件(详情见附件2)的核验,核验结果系统给予相应提示。核验通过的,申请人可不予提供纸质材料;未通过核验的证书和证件,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对于“无犯罪情况”未通过网上在线核验的申请者,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三个月,必须体现开具日期,高校保卫处开具无效。
7、学历、学位需要认证的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认证后才能报名。
8、凡聘用合同上注明聘用岗位为“教学”、“科研”、“专业技术(必须体现出是教师岗位)”岗位的,可不提供教学任务书,聘用岗位非“教学”、“科研”、“专业技术”岗位的,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一律需提供教学任务书;专职辅导员,如没有其他学科教学任务,则申请思政学科;如需提供教学任务书的教师,请填写附件4,并到教务处审核盖章。
9、教学任务书必须说明所有教学任务,时间必须包含2019年,且必须由教务处开具原始证明,不得申请人自行制作或填写。递交材料后审核期间,不得更改或补交教学任务书。
10、现在确认时需提交体现单位信息的公积金缴纳证明(须加盖学校人事处公章)。
联系人:路姝娟、周振武
电话:50217813
附件: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
人事处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