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直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教育部决定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具体报奖要求详见附件):
1、请各相关部门尽快组织申报,于6月13日(周三)前,将申报该奖项的项目信息汇总报送科研处。
2、科研处汇总申报项目后,向上海市教委申请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告知申报者,申报者可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205.109.48/Cutech)进行申报。
3、请申报者于7月9日(周一)14:00时前,将申报材料初稿(推荐书及附件)电子稿发到联系人邮箱,对预审通过的项目,学校将以网络形式公示5个工作日。
4、请申报者于7月17日(周二)14:00时前完成网上提交,将书面材料3套(含1套原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送交科研处(综合楼801室),推荐书及附件的电子版发到联系人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5、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曹佩清
2)联系电话:021-50217734
3)电子邮箱:pqcao@sspu.edu.cn
备注:
1、相对于某个奖项的一系列证明材料的准备和申报材料的撰写工作须同时进行,以免延误申报时间;
2、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于7月9日前办理科技成果登记(详见附件5)。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
3、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科研处
2018年6月7日